鄂质协[2021]23号
关于征集2021年度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
各会员、有关单位:
为贯彻落实《标准化法》、《团体标准管理规定》等文件精神,完善标准体系,增加标准供给,满足市场和行业发展需求,充分发挥团体标准在支撑和引领行业发展中的作用。按照《湖北省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,协会面向全行业开展2021年度团体标准项目征集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申报原则
1、立足质量管理、质量改进创新、检验检测发展需求,着眼提升标准化服务水平,促进行业规范发展。
2、适应市场和创新需要,聚焦管理、服务、检验检测领域新技术、新产业、新业态和新模式、优先编制重点行业领域缺失的、急需的或有缺陷的标准。
3、避免同已有国家标准、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交叉、重复或矛盾。
二、申报流程
1、申报单位将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(附件)以电子版(word格式)和纸质版的形式报送至协会标准化专业委员会邮箱。
2、协会将根据申报情况,适时组织专家进行立项评审等审核工作。
3、评审通过后批准立项,同时下发立项通知。如项目评审未通过,则通知该项目不予立项。
三、编制发布
1、批准立项后,项目承担单位应按标准编制流程组织编制,具体要求按《湖北省质量协会团体标准管理办法》执行。
2、标准发布,按照湖北省质量协会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流程,标准报批稿审核通过后,统一编号、发布。在协会官网和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(//www.ttbz.org.cn)发布。
3、择优推荐为地方标准、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。
四、经费
团体标准制修订经费由主(参)编单位承担。
五、联系方式
地址: 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后襄河北路59号海马中心1号楼2412
联系人:曾蕾 027-58906085
邮 箱: hbqabzh@126.com
湖北省质量协会
2021年9月16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