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质协[2017]15号
关于举办质量小组活动指导专家培训班的预备通知
各市州质协、会员单位、各有关企业:
为进一步学习掌握、正确理解中国质量协会颁布的《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》(以下简称《准则》),熟练地运用《准则》指导今后小组活动的健康开展,提高我省小组活动水平。省质协拟于9月下旬举办一期《准则》培训班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 培训对象
1、没有接受过《准则》培训的质量管理小组活动专家;
2、小组活动推进者、组长、骨干及成员;
3、各市州质协负责小组活动的专职人员;
4、其他有意参与并指导基层开展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人员。
二、培训内容
1、宣讲《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》;
2、结合小组活动成果的案例进行分析点评;
3、结合学员单位成果进行一对一辅导。
三、培训费用:
培训期间统一安排食宿,费用自理。培训费(含培训、教材、考试、证书等费用)980元/人。
四、证书:
考试合格人员统一颁发“湖北省质量小组活动指导专家培训合格证书”。
请各单位接通知后,积极组织人员参加。并务必于9月10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省质协秘书处,以做好培训的准备工作。
联系人:戴老师 蔡老师
电话:87127120 13908633436 传真027-87127120
网址://nfduo.com 电子信箱:hbqa@vip.sohu.com
二0一七年八月八日
附件:
《质量小组活动指导专家》培训班报名回执
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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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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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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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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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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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票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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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票内容:
□会务费
□会议费
□ 培训费
请选择打“√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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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名称:
纳税人识别号:
开户银行:
账 号:
地 址:
联系人: 电话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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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意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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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标准间包房 □ 标准间合住 □不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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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用缴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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培训费:980元/人(报到时不方便刷卡)
住宿费标准:据实结算,直接交酒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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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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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所有单位都必须提供开票信息;
2、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要提前汇款至湖北省质量协会账号(只按980元/人汇培训费,勿汇住宿费),并将此表的电子版和汇款凭证发至省质协邮箱;
3、住宿费按实际情况结算;
4、一律不办理退款!
5、此表报到时务必出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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