鄂质协函[2018]4号
关于举办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撰写培训班的通知
各地市质协、会员单位、有关企业、各已报名学员:
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是质量提升活动的重要内容,为了使质量提升活动更好开展、活动的参与者能够正确理解、熟练掌握《质量管理小组活动准则》T/CAQ1021-2016,使活动更有序、有效、健康和持续,省质协以鄂质协[ 2018 ] 3号文件下发了《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撰写培训班的预备通知》,现将具体时间、地点等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培训对象:质量管理小组组长、骨干成员,参与并指导基层开展质量提升管理小组活动的人员。
二、培训内容: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程序、活动常用的工具方法,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报告的整理、撰写,成果发表技巧等。
三、培训时间:2018年3月21日至23日。( 21日下午报到)
四、培训地点: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培训中心地址:武汉市武昌中北路20号(白鹭街),总台电话027-87136599 地铁4号线楚河汉街A出口。
五、培训证书:考试合格人员统一颁发“培训合格证书”。
六、其他事项联系方式:请参加者务必于3月12日前填写报名回执表(见附件)并反馈到省质协秘书处。
联系方式:武汉市武昌中北路66号金穗大厦B座1705室 邮编:430071 联系人:戴老师 蔡老师
电话: 027-87300492 13908633436 传真027-87127120
收款单位:湖北省质量协会
开户银行:建行东湖支行 行号:850283
帐 号:42001165018050006900
湖北省质量协会
二O一八年二月十二日
附件:
《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撰写》培训班报名回执
姓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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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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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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手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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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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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票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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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票内容:
培训费
开票总金额:
共 人 元
开票张数:
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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单位名称:
纳税人识别号:
开户银行:
账号:
地址: 电话:
联系人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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住宿意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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□标准间包房 □ 标准间合住 □不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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费用缴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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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:培训费:1000元/人
需要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:培训费980元/人
住宿费标准:标准间210元/天/间 (直接交酒店,可刷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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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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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所有单位都必须提供开票信息;
2、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,必须在3月14日前汇款至湖北省质量协会账号(只汇培训费,勿汇住宿费),并将此表的电子版和汇款凭证发至省质协邮箱;
3、报到时交费只能开增值税普票,且不方便刷卡;
4、同一单位实际参加培训人数超过6人可免1人培训费;
5、交纳了会费的会员单位培训费可享受10%的优惠;
6、一律不办理退款!
7、此表报到时务必出示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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